专题:新基认购
10月11日,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正式发行,募集期2023-10-11至2023-10-27。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使用估值汇率调整)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基金经理鲍无可,投资经理年限9.28年,历任管理基金数9只,在任管理基金数7只,在管基金总规模195.63亿元。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行业研究员。2009年12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具有13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此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此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此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此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此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如下:此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中提供的意见与评述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的任何操作建议或推荐,依据本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投资或行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基金经理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产品业绩的预示或预测。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站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