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41亿元,同比增长0.5%,累计增幅比1月至2月提高1.7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15亿元,同比增长6.8%,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总体看,财政收入呈回稳向上态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一季度财政运行实现平稳开局。
各地收入普遍回升
“影响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的特殊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部分2021年末收入在去年初入库,抬高基数,拉低今年收入增幅。二是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在今年入库和部分税收错期入库,拉高今年收入增幅。”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薛虓乾分析,扣除上述特殊因素影响后,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3%,1月份、2月份、3月份分别增长1%、4%、6%。
一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各地收入增幅呈普遍回升态势。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4.3%、5.8%、5.3%、9%,累计增幅分别比1月至2月回升2.9个、2.8个、2.9个、6.1个百分点。
从税收收入看,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4%,扣除特殊因素影响后增长2%。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12.2%,主要受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于今年入库等因素带动。企业所得税增长9.3%,主要是部分税收错期入库。出口退税增长11.3%,有力支持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从收入后期走势看,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基本支撑,财政收入有望继续回稳向上。”薛虓乾表示,二季度,因去年同期留抵退税集中退付、基数偏低,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将保持较高水平。下半年,随着去年同期留抵退税产生的低基数因素逐步消退,财政收入增幅会相应回落。
积极财政加力提效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持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有力推动了经济回稳向好。”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表示。
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8%,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科技攻关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6%,教育支出增长4.1%,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2.2%,农林水支出增长10.9%,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9%。
在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方面,2023年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8.7%,为落实好基层“三保”提供财力支撑。
“截至目前,中央部门预算已全部批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正按规定抓紧下达,确保符合下达条件的资金‘应下尽下’,为地方分配使用资金留出更宽裕时间。”李大伟表示。
税费优惠更加精准
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批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负担约1.2万亿元。这些税费优惠重点支持哪些方面?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介绍,在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方面,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协调衔接。
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以上各项政策,与现行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有效疏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魏岩表示。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支持保就业、保民生和防风险方面,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煤炭进口零关税政策,以及沪深港通和基金互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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